从零到法

第32章:出生就有(人格权和身份权)

  亲爱的读者们,你们好啊!

  又是新的一天!

  今天翻开书的章节目录,因为都看了一半了,看到底还有多少,翻到目录一看,发现民法内容,只有最后三章了。

  讲完民法后,我会在分卷后做一章整体的解释,把知识点,进行一个整个知识体系罗列出来。

  不然到时候看完了,发现没看懂,我也不好怎么说了。

  真的是一天一章,搞清楚原始尾末才写出来,我真不知道这个不爱学习的同志,啥时候变成这样了,是好是坏?

  好了,开始民法的倒数第三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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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【第三十章:人格权和身份权】

  这章,就两个大的内容,人格和身份。

  因为知识点有些多,我就以打比方的形式,对人格权和身份权进行举例和分析,如何理解和记住才是关键。

  【第一个,人身权】

  为什么第一个是人身权?

  什么是人身权?

  你可以理解为,人格权和身份权,看两个权的开头首字。

  人身权包括了人格和身份。

  不难理解,是法律赋予我们人的所享有的权利,没有直接的财产内容。就是,法律会赋予我们这个东西,但是不会直接给我们钱。

  如果无法理解,就先跳过,看下面的内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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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【第二个,人格权】

  如何通俗的理解什么是人格权?

  打个比方:

  自然人只要是出生了(或法人成立了),就会在无形之中,获得法律保护。

  也就是,出生即被法律赋予了一种资格。

  这只是解释,但是,肯定要分出来吧,要相对具体吧!不然,我说我有人格权,又不知道具体是什么。

  那么,就人格权,可以分为一般人格权和具体人格权。

  【一般人格权】,是以人格利益为标的。

  包括:(人身自由、人格尊严、人格独立与人格平等)

  如何理解?

  就是你,出生了,你是自由的,得到最起码的尊重,其意志只受到自己支配,任何一方都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你。

  意思是这个意思,但是我怎么感觉,好怪!!

  法律赋予了我们人格权,但是有时候,好像并没有得到最起码的尊重。

  (我是不是不小心说出了真相!)

  【具体人格权】

  可以说,就是具体的人格权,有名字。

  比如,姓名权、肖像权这些。

  那么具体有哪些?

  首先,是生命权与健康权。

  如何理解?

  打个比方:

  生命就是活着,活着你才能享受法律赋予你的权利;而健康就是你的身体健康是得到了国家法律的保护。

  如果别人开车撞了你,让你变得不健康了,那么他就要赔钱,这叫侵害公民健康。而之后的刑法,杀人的那种,就是非法剥夺公民生命。无论是哪种,他损害了你的健康,剥夺了生命,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和责任赔偿,难逃罪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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