从零到法

第33章:忍住!千万忍住!(侵权责任)概述

  读者们,你们好!

  又是新的一天啊。

  今天,看了一下中国的科幻电影《流浪地球》,不得不说,这个构思有想法,很有想法,心生崇拜之情。

  它似乎成了我现在人生路上的启明星,在迷雾笼罩的人生里,能够抬头在天空中,看到一颗星星,指引着我,走向远方。

  当我低头看不见人生的路,我应该抬头看看天。但到底是抬头看天,还是脚踏实地摸索路,不让自己掉下去?

  (作者!你又再这里扯了,还不赶快好好学习!)

  好,开始民法的倒数第二章。

  【第三十一章:侵权责任概述】

  提到侵权,你们是不是会有一个想法,侵权是如何产生的?

  其实,侵权,是一种行为啊。

  假如,我什么都没有做没有动,没有行为,就肯定不可能产生侵权啊。但是啊,我躺着也中枪了,这呢,是别人对你构成了侵权行为。

  所以,侵权,是先有行为;

  接着,进行分析因果,到底是谁;

  然后,开始进行归责处理;

  最后,开始责任划分赔偿。

  这,也就是侵权产生,到最后结束的整个逻辑,其实,也很容易理解。

  打个比方:

  小学的时候,你跟别人因为排队打饭的原因,他插队了,你制止了;可是,他不服,抬手对你就是一拳,把你打得出鼻血了,然后你们就打了起来;而这时候,食堂的负责人还有老师跑了过来,制止了你们的冲突;于是,开始分析,你们谁对谁错,谁先动的手;到了最后,查出了原因,有人证明,你说的是对的,那个人被教育了,还跟你赔礼道歉。

  这,也就是一个事情发生的经过到结尾,一个很平常的例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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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【第一个,侵权行为】

  也就是上面的举例,他打了你,打出鼻血了。

  法律上是指,民事主体(打你的人),侵害他人(你)受保护的民事权益(生命健康权),依法应承担侵权责任的行为。(最后赔礼道歉)

  于是,为了区别侵权行为,分为了:一般与特殊;单独与数人;作为与不作为(查百度吧!玩忽职守不作为)

  结合上面的举例来理解,就不是很难。

  一个人打你,和一群人打你的区别.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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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【第二个,归责原则】

  继续沿用上面的举例,我们来分析归责原则,就不难理解了吧?

  法律上是指:确定侵权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的一般准则,是确定行为人侵权责任的根据和标准。(好长啊!)

  不过呢,对于归责,也有划分。

  第一个,过错责任原则。

  如何理解?

  倘若,他先打了你,就是过错咯,那就要承担责任;他要只是瞪了你两眼,什么都没发生,那么就无过错。

  所以,(积极来说)有过错,或有责任;(消极来说)无过错,必无责任。

  第二个,过错推定责任。

  如何理解?

  沿用上面,重点理解推定责任,也就是你在学校被人打了,学校是有一定的过错责任规定。

  法律上:是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的民事权益,法律的规定,推定行为人具有过错,如果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

  第三个,无过失责任。

  又如何理解?

  沿用上面,也就是,你们两个打饭,但是地板太滑了,让你们摔倒了,一查,发现摔骨折了。

  法律上:是指在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,不考虑行为人是否存在主观过错,行为人都要对造成的他人损害承担赔偿责任。

  第四个,公平责任。

  沿用上面,也就是你们两个正常,却不小心撞到了,一人受伤了,双方都没有过错,但两个人各自承担一半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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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【第三个,一般侵权行为构成要件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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